新型反应器和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太阳集团tyc5997为依托,瞄准国际学科前沿发展趋势,着眼于湖北省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新型反应器和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优势,以适应并服务于湖北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实验室秉承“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向省内外开放,开展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聚集和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及团队,提高学科研究水平。
现将新型反应器和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的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范围
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新型反应器与过程强化技术;
(2)磷及稀土资源化学工程与技术;
(3)精细化学品与绿色化学工艺;
(4)药物绿色合成技术与新制剂;
(5)工业催化剂与催化技术。
二、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对象
凡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研究人员(含博士后),均可在实验室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课题资助,经审批立项后即可在实验室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优先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科研人员申报开放基金课题。
校外人员作为负责人申报时,主要团队成员应至少包含一名本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或校内联系人。
三、资助额度及期限
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资助项目是实验室急需研究的重点问题,优先资助新型反应器与过程强化技术、磷及稀土资源化学工程与技术等领域的研究课题。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四、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范围,填写“新型反应器和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0月8日前由校内联系人交至太阳集团tyc5997新型反应器和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太阳集团tyc5997行政办公室204室),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送到85116862@qq.com信箱。
(2)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课题进行评审,开放基金的评审将本着择优资助的原则,选拔切题且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的优秀课题予以资助。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开放基金项目的结题及最终批准立项认定工作。
五、项目管理
(1)批准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根据申请书,与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任务书,作为项目的执行和验收依据。
(2)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实验室要求,提交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执行情况阶段检查评估。
(3)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时,需提交任务书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总结报告等资料。
(4)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实验室应列为成果共同署名单位。研究成果须标注资助信息、项目号,未标注的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将不予认定。重点实验室中文署名“新型反应器与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署名“Hubei Key Laboratory of Novel Reactor and Green Chemical Technology” 。
(5)重点项目验收指标: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3篇,其中中科院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项目验收指标: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其中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六、有关说明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学术研究相关内容。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纵向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7-87194882
联系人:孙老师
邮箱:85116862@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太阳集团tyc5997 新型反应器与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30205
新型反应器与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5年9月16日